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能干什么事?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拍电影,影视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定义: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机构: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不用实缴);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能作为拍摄电影的有效凭证,拍电影需要申请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凡申请领取《单片证》的单位,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严格执行《电影管理条例》和国家各项电影法规。申请领取《单片证》的单位,须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材料:1、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副本;2、本单位的资金证明和制作影片的资金来源及数额;3、拟摄制电影的文学剧本一式十份。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30 日内对其电影文学剧本、单位情况进行审核并作出资格认证决定。审核合格的,发放该影片《单片证》;审核不合格或电影文学剧本需要修改的,应说明理由或提出剧本修改意见。申请单位所申请的影片获得《单片证》后,方可按批准的剧本进行拍摄。获得《单片证》的单位,享有该影片一次性出品权,既可独立出品,也可与其他制片单位联合出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申请单片证的前期,如果企业想申请《单片证》,请先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