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或个人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用着用着也会出现不再用的情况,此时,商标要么给抛弃要么给转让还是就进行商标变更。商标变更有两种情况:当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名称发生变更和当企业的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发生变更,这两种情况下所提供的文件都是不同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商标都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所有以企业名义注册的有效商标都需要同时变更。
一、在第 一种变更情况下,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商部门下发的“名义变更通知”;
2、商标变更委托书,盖有明确的公章;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明确的公章。
注:如果你自己处理,不需要委托书,你需要提供商标申请,加盖公章,还需要提供身份证。
二、在第二种变更情况下,所提供的文件如下:
1、商标变更委托书应当加盖明确的公章(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供商标申请并加盖公章);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明确的公章;
注:如果你自己处理,不需要委托书,你需要提供商标申请,加盖公章,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和第 一种一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