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已发布《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和在2020年10月,相关地方税局已通告,个体户自行申报纳税通知。
从而,已明确个体户必须要建账,和企业一样建账纳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接受税局监督管理!
注意:之前,只有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现在定期定额征收也需要自行申报。
具体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情况,如下:
1)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必须自行申报。
2)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暂不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但并不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
3)若定期定额个体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以上标准,都应该自行申报纳税。
也就是说,目前的管理规定暂不申报,但依然负有纳税义务,后期根据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申报。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
02个体户要交税、交哪些税?
从上文的文件可见,个体户不当要做账,还需要报税!那个体户需要交哪些税呢?如下:
1)增值税
个体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但不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2)附加税
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高减征50%*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
注意: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3)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因此,个体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03不做账报税、不仅罚款还会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