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环卫服务等级认证证书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满足生产需要的固定资产。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市级或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者。
3.获得国家或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表彰者。
4.获得市劳模荣誉称号者。
5.国家或省级技能鉴定部门认定的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获得者。
6.获得市级或县级劳动模范称号且连续三年以上者。
7.在全市范围内被评选为先进生产者的。
8.在本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三、"三化"建设: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环保治理工作,"三废"排放达标率达到,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废气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限值;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环境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