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材料:
人员材料主要分为两个部分。部分是任职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有些区域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是不低于三个月,有的区域要求是不低于一个月的社保记录。第二部分的材料是技能证明材料,危化品贸易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经营知识。因此需要提供所有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
场地要求材料:
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中,场地材料常常是企业难以准备齐全的。资料包括场地的主体消防批文,全称是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以及需要提供业主配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当然,如果场地是自有物业的话,提供房产证就可以了。其实在办证的时候,我们有很多客户都比较尴尬的,因为自己租赁的地址明明是写字楼,为什么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管局会说场地性质不满足要求呢。实际上,有很多创业园,科技园,软件园等等都是工业厂房性质的。
办理危化品许可证纸质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加公章
2、 公司基本情况表
3、 1名主要负责人2名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清单,需培训考试拿到合格)
4、 办公大厦主体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
5、 办公室二次装修“符合消防要求”资料。
6、 办公室租赁红本凭证和所需要的经营品类,红本面积至少五十平方米起,红本凭证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7、 经营品种供销合同及签订合同方“工商执照”和“危化证”复印件盖公章,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复印件及对方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资质、仓储资质复印件等盖公章。
验收标准:
1.验收:企业首先向当地安全监督单位申请,申请危险化学品营业执照,然后准备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如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审核: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向当地安全监管单位提交材料,然后进行初审。如果通过初审,可以安排2-3名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审批:如果实地调查没有问题,批准后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实地调查失败,申请将被驳回,具体原因将被告知。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条件(具体材料需要看所在区要求,有的区需要,有的去不需要):
事故报告注意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事发地的区(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事故报告的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