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体系以参加CB体系的各成员国之间相互认可测试结果来获得认证或批准,从而促进贸易。
绝大部分的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各国时需要满足不同法规,在过去,要获得各国的产品安全认证是一个困难且耗费时间和金钱的过程。但现在依靠CB体系,制造商可以一次获得50多个国家的安全认证。
IECEE在网站公布了CB证书签发规则的程序文件《OD-2037 Edition 4.3》,更新了CB证书涉及的跨产品类别、产品型号命名及产品内置软件包的相关规则。该规则的正式发布日期与正式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使用 CB 证书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CB 证书必须与 CB 测试报告同时出示才有效。2、虽然 CB 证书没有有效期,但三年以上的证书可能会受到质疑。3、CB 标志不能直接用于产品的商业宣传,如印刷在产品外包装上。但是证书持有方可以在商务信函中向采购方提及获得CB 测试证书的情况,以利于产品的销售。4、CB 测试证书认可过程争议的处理,申请人持有CQC 颁发的CB 证书在获取其它 NCB认可的过程中遇到质疑或不予认可情况时,申请人应首先向认可NCB或 NCB 所属的测试机构询问具体原因。如果认可方对CB测试报告的部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