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的基本业务范围:
(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发布;
(2)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
(3)人才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政策咨询服务、人才和职业能力测评;
(4)人力资源推荐、劳务派遣、人事外包服务;
(5)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
(6)举办人才交流和就业招聘会;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所需条件:
1、 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
2、 有与开展职业中介服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3、 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应职业资格、 大专以上人力资源等相关学历、经过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等专职工作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证);
4、 有管理制度和章程(内容含开展服务的流程、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