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566-2010,要求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IRA≤1.0和Ir≤1.0。
对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IRA≤1.0和Ir≤1.3。
GB 6566-2010,根据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三类标准:
1, A类装饰装修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同时IRA≤1.0和Ir≤1.3要求的为A类装饰装修材料。A类装饰装修材料产销和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2, B类装饰装修材料
不A类装饰装修材料要求但同时IRA≤1.3和Ir≤1.9要求的为B类装饰装修材料。B类装饰装修材料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Ⅱ类民用建筑物、工业建筑内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的外饰面。
3, C类装饰装修材料
不A、B类装饰装修材料要求但Ir≤2.8要求的为C类装饰装修材料。C类装饰装修材料只适用于建筑物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