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新加坡公司代表处具备的条件:
1、须得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许可;
2、从事制造业、贸易、后勤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服务领域的公司,需向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以下简称ies)提出申 请;
3、代表处只可从事贸易促进和联络工作,不可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4、填写申请表格(英文),申请表需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表格可以向ies 申领,也可向ies驻华机构申领;
5、需提交经公证的代表处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过去三年母公司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表复印件;
6、代表处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的前4 周可以提交申请办理延期,但原则上代表处设立时间不能超过3 年。3年之后,母公司可以将代表处升格为分公司 或其他形式的公司;
7、代表处代表可以由母公司派驻,也可聘请新加坡公民。代表处的人数由ies 审定;
8、政府注册费每年200新元。
登尼特分点:香港、马来西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昌、义乌、成都、厦门、泉州、东莞、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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