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发布商家
晋商传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孔卡(先生)
职位
法人
手机
15301332225

    个人独资性质的研究院很早以前就已经停办了,无法通过新注册的形式设立,只能注册设立研究院有限公司,不过此类公司现在也已经停办了,只能通过股权收购转让的方式进行设立。研究院及研究院有限公司只是作为公司组织形式的一种描述并非行业,所以市面上我们可以看到的研究院或研究院有限公司种类很多,比如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标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农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心理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医研究院、小儿推拿医学研究院、医疗科技研究院、肿瘤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研究院、疑难病医学研究院等。

公司转让其实就是股权收购转让的一种说法,指的是我们将现有公司的股份转出或收购它人公司股份,以改变公司的控制权进行公司所有权的变更,从而二次包装重组公司进行经营设立。

研究院/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名单公示:

研究院【股权转让】可收购

1. 北京**古方中医研究院

2. 北京正*小儿推拿医学研究院

3. 北京宏*国际医疗科技研究院

4. 北京中*国际肿瘤医学研究院

5. 北京精*中医药研究院

6. 北京古经**中医研究院

7. 北京华*汇疑难病医学研究院

8. 北京*****区 块 链技术研究院

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可收购

1. 北京康华**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北京中*标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 中*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4. 北京中农**农业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5. 北京华*国际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6. 首*(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 北京中*国*心理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收购程序是:

1、先确定收购需求;

2、因需确定转让标的;

3、洽谈收购细节事宜;

4、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5、对收购标的进行尽调;

6、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7、变更银行税务其它信息;

股权转让程序是: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银行信息。

此外,股权转让得注意事项有:

1、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按现有设立政策,想设立一家个人独资性质的研究院或者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只能通过股权收购转让的方式进行设立,目前这种企业设立方式也较为成熟,比如对于设立停办类型的公司,或者比较难设立注册的公司行业,我们都可以通过此类方式进行注册设立,有需可询。


人气
79
发布时间
2023-12-17 04:45
所属行业
工商服务
编号
40795412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有限公司产品
1530133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