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ERP认证定向灯和非定向灯
定向灯是指在120°圆锥立体角范围内的有效光通量少于整个灯具光输出的80%的照明灯具,非定向灯反之
IES会测整灯的光通量和120°的光通量,然后用120°光通量除以整体光通量,大于80%就为定向灯,小于80%为非定向灯
通俗地讲,有反射杯或罩的灯泡一般都是定向灯,球泡、烛形泡之类均为非定向灯。
244/2009/EC主要针对非定向灯,因此非定向的LED灯泡也是包含在该指令内。但是该指令对非定向的LED灯泡也只有光效要求,而且还没有给出测试方法。
LED灯具能效指令EU.1194/2012与能效标签指令NO.874/2012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时)低于5%的要求,将伴随着ERP的正式实施强制要求。而测试时间至少要求6000小时的寿命测试和光衰测试则延长至2014年3月1日实施,因为长达250天的测试周期,因此从2013年9月1号起所有灯具能源类产品需要申请ERP认证才可进入欧盟市场。
874/2012/EC更清晰地定义了适用范围与不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定向灯和非定向灯、电池供电的灯泡和LED模块荧光灯、高压气体放电灯、LED灯和LED模块不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灯泡和LED模块的流明小于30lm钨丝灯、不是起普通照明用途的灯泡(生物灯、闪光灯、加热灯、航空信号灯)、灯具一体并且用户无法拆卸的灯泡、非照明用途灯在新的标签指令中,也增加了关于灯具的标签要求:1.使用不可更换LED模块的灯具;2.使用符合能效等级的普通灯泡的灯具(按出货时带与不带灯泡区分,有不同的要求);3.同时带不可更换LED模块及可更换普通灯泡的灯具(按出货时带与不带灯泡区分,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