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减税计划正式启动,中国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由贸易区协定税率。中国货物出口到上述国家,凡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只要签发了FORME证书,相当于有了一个“经济护照”,该批货物就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进口国关税待遇。在办理原产地证的地区,东盟国家占有很大比重,这主要得益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后,双方90%产品实行零关税。
201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 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出口东盟国家如何办理FORM E原产地证?
——东盟原产地证FORM E需要在商检局申请办理。企业自己办理需要预先在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报检单位登记证明、原产地证书申请人登记表(填写企业情况、设备、产品名称、商品编码)等相关材料。如果企业不能自己办理则可以通过代理代办,当天出证,可查真伪。
只要产品出口东盟国家的企业办理原产地证FORM E,客户就能享受这一优惠。今年1至6月份,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而接受本证书的成员国为:文莱FORM E、柬埔FORM E、印度尼西亚FORM E、老挝FORM E、马来西亚FORM E、缅甸FORM E、菲律宾FORM E、新加坡FORM E、泰国FORM E、越南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E)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