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详细过程如下:
提交名称进行核名。
签署核名通知书。
提交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上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表》、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任负责人的签署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文书、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备资金的出资、验资证明、工作人员身份证及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履历证明和任职证明等。
递交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开立银行账户。
税务局核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之前,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