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威电瓶6-CNJ-50CNJ系列产品产品介绍
适用范围:
UPSups电源、预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邮电通信、供电系统、发电厂电站的拨动开关及事故。
金融机构无间断系统软件。手机电话通讯器材机器设备,电动玩具车、消防安全,安全防卫系统软件、医疗器械,太阳能系统,船舶设备,控制系统,仪表仪器以及其它后备电源
产品特性:
充放电
(1)充电电池不适合充放电至小于设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就会造成过放电,而反复地过放电就会导致容积无法修复,为了达到好一点的工
作高效率,充放电应0.05-3C中间,充放电终止电压见下表1所显示
(表1)放电电流和充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A)充放电终止电压(V/单个)(A)<0.1C1.90(A)<0.2C1.800.2<(A)<0.5C1700.5<(A)<1.0C1.601C<(A)<
2C1.503C<(A)1.30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之间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产品充电电池在不同放电率环境下放出来的容积,从图中可以看出,放电倍率越
大,充电电池能够放出来的容积越低。
温度作用
电池电量亦受湿度的危害,太低环境温度(小于15℃,5下。)往往会减少合理容积,太高环境温度(高过122下.50℃)就会导致热
无法控制并危害充电电池.
电池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操纵电流量)应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个,高电压不应大于0.25C10,充电电池浮充电疑似病例到
低于2mA/AH(25℃)。请参阅表(2)。
(表2)充电方法与电池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电池充电时间(h)周边环境温度(℃)恒压充电6-125-35恒流充电6-12
(2)重复利用(电池充电即停,排完电即充):充电功率2.4V/单个大电流不应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充电电池在5~35℃范围之内工作的时候,无须对充电功率给予补偿,当温度过低5℃或是高过35℃时,建议对充电电
压作适度的变化,调节标准是浮充时干3mv℃/单个,重复利用时干4mv/℃/单个(环境温度以25℃为依据)。
(3)过充电
充电电池充裕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之为过充电,持续不断的过充电可能减少电池使用寿命。
使用期限
下列要素将可能减少充电电池的使用期:
1.重复深放电
2.重复浅电池充电后深放电
3.外部温度太高
4.过充电一尤其是潺潺浮充充电
5.过大电流
6.当充完电能充电电池如果长期没有使用,尤其是在高温下下,必然会导致自放电率和容量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