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增值税税种核算时,会碰到以下几个概念: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等概念,往往容易混淆这些概念,从而财务处理时出现笑话。
1、增值税零税率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优惠的概念。
零税率不仅仅是指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还给与退回。
这个概念基本上就是指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时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而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零税率会计核算系一个专门的话题,牵涉贸易性进出口企业以及生产性进出口企业,受本文篇幅所限,不做深入讲解。
2、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
此类收入做会计分录时,无需计提增值税。
譬如蔬菜销售,目前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免收增值税,某企业实现收入5000元,会计处理时,直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货币资金 5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不存在增值税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概念。
3、增值税免征
增值税免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但因为销售额符合国家免征额度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此类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政策优惠,但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譬如某小规模企业销售电脑配件,月收入10300元,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规定,月收入不足3万或按季申报不足9万,免征增值税。
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 300
免征:
借应交税费 300
贷 营业外收入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