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辨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
需要对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特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
厂房建造过程中、停工续建时或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层、插层、扩建,或较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
等厂房改建时,需要对原有厂房结构进行厂房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综合评估改建后的结构安全性,必要时,
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和原结构加固措施建议。
厂房承重检测过程:
1、调查厂房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厂房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
3、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4、必要时应根据厂房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
规范验算厂房结构的安全储备;
5、根据检测结果、国家规范及使用情况对该建筑进行结构受力分析及承载力验算,综合判断厂房结构现状,
确定厂房承重能力和厂房安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