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成立十八个月后,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除非得到税务局同意延期,否则收到税表后三个月便要报税。若没有在指定期限满前提交报税表,便是属于违法,并会收到惩罚。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财务报表可以选择有18个月的财政年度,以后便以每12个月的财政年度,且选择的财政年度的日期不能超过18个月。一般的法定埋数年度为3月31日,很少选择在12月31日(一般回国投资用途的香港公司为与内地的财政年度相互衔接多选择以12月31日为埋数基准日期)。
有限公司的会计帐目必需经由一位执业会计师审核后,连同审核报告及利得税报税表一并呈交,如需向海外利得评审组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应当同时将提交海外利得申请在师报告中一同反映出来。
做账报税所需资料:
银行部分:
1、每月银行对帐单;
2、银行对帐单中每笔收款和每笔付款的凭证(即银行水单或回单)。
3、合同收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