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清关的程序
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产地证、书等等。对于食品/葡萄酒以“托”来打包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证明”。另外,就是对货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在商检检验完毕后,同时进行海关申报纳税。程序和其他进口货物一样。要注意的主要是海关审价人员对所申报进口食品到岸价真实性的审查。这一点必须要准备一些说服资料,以免海关不信任并且由海关定价(当然会比原申报价高很多),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
注意:
1、商检手续:报检时需提供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证,进口还需提供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份)(注名产地)、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预包装饮料酒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要求自行制作。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2、报关手续:箱单、发票、合同、通关单、付汇证明、提单、提货单等
食品进口流程
1. 进口港所在地商检局申请进口商检备案
2. 准备进口资料—-从香港安排货运到码头-—在进口港,进行商检查货—-海关进口审核—-出税单、缴税—海关现场查验核对—提货放行—驳船陆运配送厂家。
3、抽检,出报告
4、销售许可,卫检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