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现行法规是(EC)No.1935/2004,其是欧盟的关于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基本框架法规。与以往不同的是过去的框架规定形式是指令,需要各成员国进行转换,而此次是直接以法规形式颁布的。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 (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玻璃食品触材检测项目:重金属溶出量测试(4%)、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竹木食品触材检测项目:五酚(PCP)、甲醛溶出量、有机涂层的全迁移、砷含量、铅含量、含量、邻、噻苯咪唑、联苯以及抑霉唑的含量等。
跟食品接触的产品,如果出口到欧盟,需要按照欧盟1935/2004/EC食品级的标准进行检测。在我们说的欧盟(EC) No 1935/2004标准中,对于不同的材质,检测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出口到欧洲的塑胶材料,需要按照欧盟1935/2004/EC中EN 10/2011的标准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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