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注册办理流程、东莞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办理指南
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他人履行职责的,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减轻或者免除。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不得超过一家。
解读:
本条中重申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版)》第三条管理人职责条款。重申私募基金产品不得存在双管理人。特别提醒管理人,双管理人与双GP为不同概念,私募基金可出现双GP情形,但不得为双管理人。
第三十一条【投资范围】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协议转让等方式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非公开发行或者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市场化和法治化债转股,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本条系资产管理人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中《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有关内容的汇总。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作者已在其他文章中进行过详细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第三十二条【托管职责】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金融管理部门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履行基金托管人应当承担的职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的托管人不得超过一家。
本条内容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版)》等规定中关于托管人的职责要求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