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产品生产后,为了使产品更加完美吸睛,往往会根据原设计进行一些调整,使实际产品的外观形状与申请的专利略有不同,或者,经过升级和改进后,实际产品的外观形状与专利申请的外观略有不同。
对于以上这种状况,如果将来为新设计提出新的专利申请,企业会担心第 一次申请可能影响新申请的授权,如果不提出申请,还担心蕞初申请的保护范围将不包括新产品。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更好的做好专利保护工作呢?以中国、日本、韩国、欧盟、美国为例。
1、中国:如果第 一项申请没有公开,你可以在两项申请中做出选择,并放弃其中一项申请;如果新设计的更新部分位于可分部分,则可以为该组件单独提出专利申请,这可以有效地避免与先前的申请发生冲突,并且不会受到先前申请是否公开的影响。
日本:如果第 一项申请没有公开,新的申请可以作为在先次申请的相关设计。现有的设计部分也可以以虚线作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显示,新的部分可以申请以实线显示器为保护部分的设计专利。申请公开后,现有的设计部分只能以虚线形式显示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而新的部分将以实线显示器作为保护部分,并申请设计专利的一部分。
韩国:韩国与日本类似,如果第 一项申请未公开,新申请可用作在先申请的关联设计。现有设计部分也可以虚线作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显示,新部分可申请以实线显示器为保护部分的设计专利。如果第 一项申请已经公开,则只有现有的设计部分可以作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进行虚线显示,而新的部分可以使用实线显示作为请求保护的部分,并申请专利的一部分。
美国:如果对新设计的更新不明显,或者在原有设计的基础上减少了设计功能,如果新的设计要给原设计添加新的设计特征,新的应用可以作为原应用的后续,现有的设计部分可以使用虚线显示作为不需要保护的部分,新的部分可以用作请求保护的部分,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部分可以申请。
欧盟:现有的设计部分可以显示为虚线,作为不需要保护的部件,而新部件可以申请部分外观专利,以实线显示作为需要保护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