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产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剧(节)、网络表演、网络艺术、网络动画等网络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表演剧(节)、表演、艺术品、动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网上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也就是说,经营这些类型的文化产品必须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现在直播行业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小编就跟大家聊聊直播网文的办理程序。
二、现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首先,你必须注册一家公司,只有一家开展业务的公司才能注册。注册地点与办公地点一致(部分地区需实地核实)
2.申请人应向当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
(2)营业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各省,直辖市的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周期是20个工作日,有效期是3年。要求:公司无外资,需要追溯到自然人或者国企。营业范围需要有“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范围。
审批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2、法人身份彩色扫描件;3、公司章程彩色扫描件及一级股东信息(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信息;4、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申请流程:先网申,网申通过后,现场提交材料,下证书。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手咨询小编。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审批部门,各省,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审批周期:45-60个工作日,有效期是5年。要求:公司无外资(有外资需要走外资流程申请),营业范围需要有电信业务相关范围,注册资本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