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实际意见的书面文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出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复印件。
2、基准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附表、汇总报表分户表。
3、基准日所有资产负债明细表。
4、现金盘点表、现金失盗或费用专项说明。
5、对帐单、调节表复印件,银行询证函等。
6、其他专项审计所需要的材料
审计报告的出具流程:
1、找到出具机构进行业务委托
2、机构接受委托并对审计项目及审计风险进行评估
3、企业提供企业背景材料及经营资料,并按照材料清单做好前期准备
4、审计机构组建审计工作小组,对企业经营环境及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具体审计工作计划
5、审计人员入场,对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同时对期间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详细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6、整理工作底稿,并对记录的问题进行复核,然后形成初步审计意见
7、沟通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我们的业务范围有:国有企业年度审计、清产核资、审计等业务;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审计、会计报表审阅等业务;
企业内控制度调查及评价等业务;
财务调查、商定程序审计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业务;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等与审计相关的业务;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验证业务;
司法鉴定审计;
坏账资产核销审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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