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哪些?
1.申请国内呼叫中心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上传):
(1)开展呼叫中心业务人员情况证明。
(2)呼叫中心坐席情况图片及说明。
(3)呼叫系统情况图片及说明。
(4)呼叫中心办公场地(含办公场地设施图片、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5)六个月内开展业务承诺书(若六个月内未开展业务呼叫中心资质将被收回)。
(6)申请呼叫中心业务情况发展报告(行业及主要客户,未来发展计划)等。
(7) 不拨打骚扰电话承诺书。
2.上传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网站的截图(需包含网站首页的内容、截图时间、域名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守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所有承诺书,应勾选“承诺”,加盖公司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在线签字,且含有签署日期。
(1)本次申请中包含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2)本次申请中包含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和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3)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大于等于4个业务;
(4)公司名称中带有“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借贷(以及P2P谐音)、众筹、基金、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约车”等关键字,或线下传统行业的申请者(如:药厂、旅行社、驾校、人力资源、燃气、牧业、房地产、家政、保洁、线下连锁店等)。
4.申请者存在违法不良信息记录,受到电信主管部门****或行政处理未满三年的,应提交《守法诚信经营特别承诺书》。
5.申请IDC、CDN、ISP业务的(含变更增项),应提交《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特别承诺书》的情形。
6.抽测发现申请者网络负面舆情,或申请者网站刊登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信息的,可暂缓审批或要求申请者澄清说明,包括:(1)对舆情反映问题的澄清说明及相关整改情况报告。(2)关于不会发生已澄清问题的承诺书。(3)与所澄清问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证照、批文等。
7.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要求申请者在此上传相关证据、说明、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