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的网站栏目设置应符合申请人的业务经营范围)。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及删除的制度。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网站名称应当由域名、中文简体名称、英文简称三部分组成。
(二)网站首页页面底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图标,标明本网站已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三)网站首页为蓝色,文字加粗,博鳌亚洲论坛有明显的“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字样。
(四)网站应当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
(五)网站栏目设置应当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以上。
高效的服务团队,高效代办,经验丰富,手续齐全,随时可以解决您的问题。高效团队,迅速出证,预祝您顺利取得行业资质许可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