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5085-3,第 1 版,2006 年 4 月 17 日- UL 安全低压变压器标准 - 第 3 部分:2 类和 3 类变压器
如低压变压器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UL 5085-1 或 CSA 中所述C22.2 No. 66.1,低压变压器 -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第 3 部分中的要求涵盖符合国家电气规范、ANSI/NFPA 70 或加拿大电气规范的 2 类电路的 2 类变压器,部分,CSA C22.1。它们旨在连接到基本上正弦的电源。
咨询说明:对于打算在美国使用的变压器,除非本标准另有规定,否则这些要求还包括根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ANSI/NFPA 70 与 3 类电路一起使用的 3 类变压器。第 3 类要求见附录 D。
除第 1 部分第 1.3 条规定的项目外,第 3 部分的要求不包括:
a) 电源(带有整流器的变压器被视为电源);
b) 玩具变压器;
c) 3 类以外的电线和插头连接变压器;
d) 直接插入式变压器;
e) 用于音频、收音机或电视类设备的变压器;或者
f) 其他电气设备或器具要求中涵盖的其他特殊类型的变压器。
咨询说明:第 3 部分的要求不包括用于美国的额定一次额定电压超过 600 V 的变压器和额定电压超过 660 V 的变压器。
本部分旨在与第 3 部分一起使用1. 第 3 部分中的条款编号与第 1 部分中的编号条款相对应。第 1 部分中的要求适用,除非第 3 部分修改。
2 类变压器,包括单独的限流阻抗,例如电阻器或正极这些要求涵盖了温度系数器件 (PTC)。
这些要求涵盖了包含谐振调节电路的 2 类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