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纳税人的地税申报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费、印花税等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