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普通合伙人(GP)为境外人士或公司
普通合伙人(GP)为境外人士或公司,需要准备境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仅仅针对于普通合伙人为境外人士或公司的情况,有限合伙人为境外人士或公司,无需提供资信证明。
出资额
出资额一般由企业自行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进行登记,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承担责任;其中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P)承担有限责任。
03
经营范围&合伙人构成&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说明
有限合伙人不能担任委派代表,可以指定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经营范围
申请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 查询、选择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的经 营范围表述,并按此填写登记注册申请书中的经营范围栏目。
【注意】经营范围管理系统选择项下的经营范围,并不代表一定可以选择,具体还需要专业判断以及是市场监督局审核为准;尤其是外资企业注册,对于经营范围的要求比内资要求严格,例如不得出现“投资”等字样(处特殊情况取得金融办前置审批的行业除外)。
如果是外资企业,需要满足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