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办理要求
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
如果对外投资涉及的是敏感国家、地区、行业,实行的是核准管理制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敏感行业目录,并负责核准。
其他情形的对外投资,实行的是备案管理。这里要区分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地方管理的企业,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地方企业对外投资金额大于等于3亿美元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管理;地方企业对外投资额小于3亿美元的项目,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备案。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什么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
2、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
3、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4. 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对外投资备案就是通过(开展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对外投资备案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对外投资备案办理受理机构?
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