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游戏产品、游戏产品运营;数字网络游戏交易平台;手工艺品;展示或讲解剧(节)目、表演和网络游戏;周边动漫产品;网吧网络媒体产品管理;展览、活动和比赛。
该法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从事网络游戏手机上网运营、网络游戏数字货币销售、网络游戏数字交易平台管理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结构和章程;
(2)明确的网页游戏经营范围;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相关具体情况。
什么是网络经营许可证?
网络经营许可(通称:基于网络的处理)是指经文化艺术行政机关和电信管理机构许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收费标准或者电子商务、广告、冠名赞助等方式向互联网用户获取权益的主题活动。,并给予互联网文化商品和提供服务。
互联网文化许可涉及的业务流程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
1.游戏类型:游戏产品合规运营的市场准入许可,包括将金币作为游戏中的通用货币出售;
2.演出类: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才艺直播;
3.歌曲、游戏: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歌曲、娱乐产品经营;
4.动漫类:借助互联网经营动漫绘画音像制品;
5.展览竞赛类:通过互联网举办网上文化创意产品展览等活动竞赛;
6.演出剧目类:通过互联网提供演出节目传播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申请网络文化牌照,申请时必须满足一些前提条件:
1.申请人为机构或单位,普通合伙人无法解决的;
2.互联网文化活动应有既定的规模;
3.至少应有10名线上业务经理和专业技能人员;
4.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
《互联网文化处理暂行规定》还要求,对任何可能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单位,要通过查处予以问责,并依据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和规章予以公布。
网络媒体很有特色。你懂什么,掌握什么?
在我看来,网络媒体具有虚拟性、大众化和人性化、共享性、对外开放的多元化、时效性等优势。
**,虚构。虚构是网络文化的本质特征。众所周知,互联网技术让每个人的身份都成了电脑里的一串标记。现实中,面对面的交流被简化为人机对战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相互交流的人往往不知道对方的具体情况。随着虚拟现实的日益完善,人们利用计算机软件的虚拟化技术,将现实生活和现实世界中的人转化为数字化的信息内容标记,形成一个真实、立体、三维的生活环境,具有声、光、影的特征,使人有一种真实世界的感觉。这是与互联网相关文化艺术的未来发展方向。
第二,通俗化,气质化。在网络环境下,大家将不再推崇**,完全依赖专家教授的建议,根据自己的学习知识和经验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互联网上,参与文化艺术的演员将不再局限于具有一定学历、文化教育、真实身份等的精英人物。,但每个人都是传统文化的创造者、宣传者和享受者,任何人都可以人道地表达。
第三,传递性。在互联网上,它促进了国际范围内信息内容的自由化。在强大的互联网技术保障下,网络打破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地域和时间上传播的诸多限制,导致这里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历史文化相互依存、共享。随着个人在网络社会实践活动中经验的不断交流,在网络上逐渐形成了因拥有相同的个人爱好或相同的目的而产生的部落化特征,即网络社区,人们将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分享到**。
第四,对外开放的多样性。互联网对外开放的多样性造就了网络信息的开放性,对外开放的多样性是网络文化的本质特征。在互联网的人文空间里,所有的文化和艺术都可以在这里碰撞出相互依存而又奇特的思想。网络是开放多元的,各种文化艺术越来越需要不同品味、不同精神需求、不同价值观的受众。
第五,时效性(持续迭代)。互联网的特点是多面性、多面性、大规模的数据和信息,所以互联网上每天的数据量就像大海一样,信息的内容刚被关注,下一秒就被迅速替代。而且传统媒体是按照月、周、日、小时来衡量传播周期时间的,而互联网媒体是按照分钟来衡量传播周期时间的。
以上是我对互联网文化特征几个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网络文化已经成为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的推动下。大家都体验到了互联网技术带来的便利和快捷,也在无形中引领着互联网技术文化的特质。在未来,我们应该采取行动,使互联网文化更加强大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