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汇报和说明。审查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听取被审查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近年来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及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的有关说明,对重新申请单位还应当包括上次现场审查或复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2、进行现场提问。审查组成员对汇报和说明中的不明事项,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3、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委员会成员,会议时间不超过60分钟现场审查依据《评分标准》,按照分工逐项审查单位保密工作档案记录,验证《申请书》中的有关事项,了解被审查单位保密工作开展情况,为现场检查做好准备。1、谈话。主要对象是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涉密人员等。2、测试。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时间为60分钟。参加考试的人数由审查组根据被审查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10-30人。参加考试人员应包括不同岗位的各类涉密人员,中层以上领导应占有一定比例。3、检查。根据被审查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评分标准》逐项检查被审查单位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做出审查记录。(1)对单位、涉密部门负责人的检查比例不低于30%。(2)对涉密人员的检查比例约为单位涉密人员数量的20%,一般为10-100人。(3)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检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80%。现场检查结束后,审查组组长组织现场审查组成员集中评议,讨论研究形成被审查单位是否符合标准的审查结论,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填写《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复审)意见书》(一式2份)在评议过程中对具体项目评分产生意见分歧时,可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票数超过半数的,形成审查组意见;票数相当时,由审查组组长决定,形成审查组意见。审查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与首次会议人员相同,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60分钟内。会议主要内容是:4、审查组组长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现场审查(复查)意见书》签字确认;5、 审查组组长提出工作要求,宣布现场审查工作结束。现场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不得随意查看、复制或下载与审查认定无关的涉密信息内容。确因工作需要查看、复制或下载的,应当经被审查单位同意,由审查组组长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按照保密要求管理和使用,审查工作结束后,退还被审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