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直径钢筋笼主要特点为钢筋笼的直径可变,是对传统锚杆或其他扩大头锚杆的一种改进与提升,通过在扩大 头段加入变直径钢筋笼后,形成了钢筋笼骨架的混凝土扩大头短桩,使其在整体受力、锚固稳定性以及抗拔承载力性能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从而解决素混凝土或素浆体扩大头的锚杆的扩大头较小,承载能力和整体性不足的问题。
螺旋弹簧环状箍筋的端部设有释放装置;箍筋端部制备成轴销或轴孔的结构,当螺旋弹簧箍筋端部为轴销时插入一固定孔,当螺旋弹簧箍筋端部为轴孔时则另有销轴固定箍筋的端部。
锚杆安装完成后,根据现锚杆安装量及时用M30水泥浆灌浆。
高压喷射扩孔可采用水或水泥浆。
采用水泥浆液扩孔工艺时,应至少上下往返扩孔两遍;采用扩孔工艺时,最后还应采用水泥浆液扩孔一遍。
亦可直接机械扩孔。
锚杆或桩基用变径钢筋笼,其特征是包括轴向杆、圆环或环板和若干竖筋与若干筋条、圈状固定器,圆环或环板与轴向杆垂直,若干竖筋的一端在圆环或环板均匀固定,每根竖筋的另一端或中部均连接一根筋条的一端,筋条的另一端接到圈状固定器,圈状固定器在轴向杆(桩基杆)上滑动,若干竖筋环绕轴向杆,竖筋外周设有环状箍筋,环状箍筋且与竖筋设有固定点;环状箍筋收紧是未使用状态,环状箍筋是螺旋弹簧或柔性钢线。
变径钢筋笼的制备方法:3D打印成型、注塑成型、人工机械组装焊接等方法。
竖筋外周设有环状箍筋,环状箍筋且与竖筋设有固定点,且为弹性材质的环状箍筋;环状箍筋收紧是未使用状态,箍筋的端部设有释放装置;环状箍筋是螺旋弹簧或普通钢丝绳或炭纤维绳子均可。
建设单位已做好四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电讯通和平整场地)。
按照现场已复核过的轴线,根据设计要求和地层条件,在基层上弹出孔位基准线。
根据基准线确定出具体锚杆位置采用插筋法作好标记,并撒白灰标记,锚杆平面定位偏差不宜大于100mm。
通知监理、业主现场人员进行复核验收。
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质灾害治理、抗压加固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以下简称“产品”),特殊要求按合同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YB/T 5343-2015 制绳用圆钢丝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3 分类与标记3.1分类3.1.1 产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为钢筋(用J表示)和钢丝绳(用S表示)。
3.1.2 产品按使用类别不同分为锚杆用(用MBL表示)和桩基用(用ZBL表示)。
3.2 标记产品按下列方式标记:示例:第一代设计,采用钢丝绳作为箍筋材料,直径可由200mm展开到350mm的钢筋笼表示为DL MBL-200/350S。
4 要求4.1 外观与结构4.1.1产品表面应光洁,无毛刺、结疤、裂纹缺陷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产品是由竖筋、箍筋、活络筋条、动力弹簧、承压板、轴向杆等构件组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整体;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产品各部件组成完整,不缺件。
4.2 原材料4.2.1 活络筋条应使用扁钢或者钢条,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 竖筋应使用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 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应使用钢筋、钢丝绳或钢丝,钢丝应符合YB/T 5343-2015的规定,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400 MPa;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4.2.4 动力弹簧应符合《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239.2-2009。
4.2.5 承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Q460。
4.2.6 轴向杆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
4.3 尺寸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焊接质量所有焊接点表面不得有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应清理干净,焊接点应饱满。
4.5 灵活性产品的展开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展开不到位现象。
5 试验方法5.1 外观与结构目测、手感进行。
5.2 原材料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出现争议时,按照本标准中第4.2条中对应的原材及其对应标准进行取样检验。
5.3 尺寸用钢卷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4 焊缝及焊点质量用目测及手感进行,焊缝高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5 灵活性拉开限位销,检查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展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展开到位;复位限位销,重复不少于3次。
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2 出厂检验6.2.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4.4、4.5。
6.2.3 出厂检验时,4.1、4.4条应全数检验,4.3、4.5条采用抽样,样品从每个生产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
如有不合格项应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厂,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6.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和批量投产;b) 产品结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一次;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件,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7.1 标志在产品适当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a) 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b) 产品名称或规格型号;c) 制造日期或编号。
7.2 包装产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纸箱包装。
7.3 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物质一同存放。
7.4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防止碰撞、雨淋。
我公司主要经营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江苏景源万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精心致力于建筑基础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事业。
公司秉承“创新、创优、创业、创”的四创宗旨,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理念,通过发明创造、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制度创新,用工匠精神打造出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系列化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为民用建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压桩基,基坑围护,护坡等方面专业系统的解决方案。
为国家“一带一路”和“传统基建+新基建”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公司基于长期工程实践,联合东南大学、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完成了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列产品研制工作,获得专家高度评价,称其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
为抗拔、抗拉锚杆桩技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