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事指南
审批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共场所经营者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等要求;
3)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
2.不予许可的情形:
1)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不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共场所经营者不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卫生质量不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等要求;
3)公共场所经营者未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不合格。
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从业人员名单;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4)办理人受申请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书面证明材料(可选);
(5)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可选);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可选);
(9)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可选);
(1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1)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
(12)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13)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或申请人签名。
代办佛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在佛山实行承诺制审批,办证要求比较宽松,欢迎各位老板来电详询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