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国内虚拟专用网络业务(vpn)许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元人民币。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8、系统已通过工信部评测(网站备案系统、资源接入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vpn许可证分为国内vpn业务和国际vpn业务,企业不得使用国内证书从事国际业务;
5、从事全国范围的vpn业务的话,vpn许可证需要到工信部办理;从事省内vpn业务的话,vpn许可证需要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所以企业在办理vpn许可证的时候,需要按照实际经营范围进行申请;
6、按《电信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电信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因此,任何国内外企业,如果要在我国国内经营国际IP-VPN业务就必须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国际数据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凡未获得相应经营许可而与国内外非持证企业合作经营国际IP-VPN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规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行为。
1.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IP-VPN)业务覆盖范围:
(1)IPSEC-VPN;
(2)MPLS-VPN;
(3)SD-WAN。
2.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IP-VPN)业务常见案例:
三大电信运营商、世纪互联、光环新网等企业提供的机柜出租、机架出租、虚拟主机、带宽代理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