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家典当行公司转让
"典当行公司主要业务:
1、主要是房屋抵押;
2、质押业务:汽车、黄金、铂金、名表、裘皮、电脑、数码产品、照相器材等,典当行公司作为一种既有金融性质又有商业性质的社会经济机构,融资服务功能室显而易见的,融资服务功能是典当行公司主要的,也是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交易功能。" "申请设立典当行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九条和*十条规定的管理要求;
7、符合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典当行公司注册需要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盗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
2、典当业务要求:4名高管,其中一名必须是评估师,剩下3名必须在典当行业有3年从业经验,法人必须本科毕业,法人可不为高管;
3、具有法定的机构出具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