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熏蒸就是采用熏蒸剂这类化合物在能密闭的场所杀死害虫、病菌或其它有害生物的技术措施。熏蒸剂是指在所要求的温度和压力下能产生使有害生物致死的气体浓度的一种化学药剂。这种分子态的气体,能够渗透到被熏蒸的物质中去,熏蒸后通风散气,非常容易扩散出去。
《澳大利亚检疫处理现状和程序》对溴甲烷熏蒸处理标准主要作了如下几点要求:
一、对熏蒸温度要求作出新规定。在以往的澳大利亚熏蒸要求中,允许环境温度在5-10℃条件下实施熏蒸。但《澳大利亚检疫处理现状和程序》要求溴甲烷有效熏蒸的低环境温度为10℃。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必须人工增温。
二、对集装箱气密测定作出新规定。根据《澳大利亚检疫处理现状和程序》规定,若以集装箱作为密闭容器进行熏蒸,该集装箱必须在每次熏蒸前进行气密测定,否则该集装箱须用帐幕加套熏蒸。气密测定标准要求集装箱在密闭状态下,气压由200帕降至100帕的时间必须在10秒以上。气密测定结果还需在熏蒸证书上注明。
三、对证书声明格式作出规定。《澳大利亚检疫处理现状和程序》提供了新的熏蒸证书样本。在新的证书样本中,要求有如下声明:“下述货物已按照澳大利亚检疫检查署的熏蒸要求进行处理”,并在附加声明中加注:“在熏蒸前,该批货物采用经检查证实无影响熏蒸剂穿透的气密性覆面或覆层”。
从澳大利亚对进口货物的熏蒸新规定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对溴甲烷熏蒸处理已从“注重灭害效果”转为“对熏蒸过程的控制”,而且从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角度要求将溴甲烷使用量控制到低有效量,以减少溴甲烷向大气中的释放和在货物内的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