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广东、深圳一线城市的保险经纪带网络销售牌照收购/转让【国信企航】
我们手上现在有全国各地的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 、保险公估, 很多都是我们合作过的老客户的,我自己本人也操作过多个地区的保险牌照,如果你需要,可以找我,我们包变更股权, 股权。
如何成立一个保险代理公司: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资本;
2、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机构相同,中国另有规定除外;
3、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经纪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递交设立申请;
4、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5、保险经纪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核准:
1)大学专科以上;
2)持有中国规定的书;
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的相关规定;
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的限制,且必须为实缴资本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可以不受持有中国规定的书的限制。
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流程是什么:
1、向保险公司申请代理权代理的保险产品;
2、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销售各家签约公司的保险产品;
3、财产险,人寿险,团体保险保险公司产品均可销售;
4、业务代理人销售和保险公司销售流程—样。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
依据《保险代理机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保险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保险代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
与其他保险代理人相比,保险代理公司的代理行为更具有性和规范性;
2、代理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代理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同时,保险代理公司应根据保险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还应当建立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当保险代理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保险代理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查勘和理赔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服务;
4、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们公司凭着“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企业精神,本着互赢互利的原则,诚信经营,严把质量关,提供完善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