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研究院转让,工程技术研究院转让
研究院名称的公司的优势:
1、可以用研究院的名誉开发、研究、试用自己研发的产品;
2、研究院可以在全国各地设自己的分院,如自己的代理商,合作伙伴,每年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3、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研究院院长的身份适合出席各种场合,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监制,可以提高产品的名誉度,美誉度;
4、注册研究院,可开发、研发技术培训、化发展、零售药品、销售器械、设立培训基地、健康咨询等。
“科学院”、“研究院”、“研究所”是指为解决某领域科学及实验问题开展研究的机构,多以事业单位形式存在,名称一般以“科学院”、“研究院”、“研究所”结尾,例如:“中国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等,为避免企业名称与国家研究单位名称产生混淆,除社科人文类研究机构不予登记以外,其他领域申请从事研究业务的,可以再名称中使用“研究”字样,应当登记为公司制企业,现在已经注册不了“研究院”类的执照,现在想成立“研究院”只能以收购回来,把法人、股东变更成自己的方式。
注册研究院需要准备的材料:
1、研究院的字号(3-5个备选字号);
2、全体股东的信息;
3、注册资金3W以上;
4、拟定研究院的经营范围;
5、研究院的地址相关材料;
6、制定公司章程;
7、整理课题报告或研究成果。
研究院转让流程如下:
1、提出需求,具体包含行业,要求,经营范围,预算
2、资源对接
3、签订合同,打款
4、研究院尽调
5、尽调无问题的话,研究院变更;有问题的话,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重新对接资源
6、变更完毕,材料交接
公司部分转让资源如下:
北京xx工程技术研究院
通州,干净无异常
北京xx生态环境研究院
朝阳,地址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