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二级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打印填写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保障网络安全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仪器设备汇总表;
9、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软件评测机构对有关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安全性的测评报告。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1、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餐饮行业、超市、商场等需要办理,“食品流通”是指食品在制作之后到消费者购买之前的这段过程。
2、药品经营许可证一般是药店需要办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可以出售带“药准字”产品的一种许可。
3、两证虽然都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但是不管是性质、申请方式、场地要求及使用范围都完全不一样的。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1、医疗用;
2、生物制品;
3、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4、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药或非药、乙类非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5、医疗用、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的,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
1、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
2、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5、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6、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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