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验收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组织验收工作。
科技创新资金项目: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 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市科技部门统筹管理、用于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等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
科技项目验收测试依据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科技项目验收测试结果对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技术鉴定依据、企业申请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评定》、《创新产品评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提供的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有力的证明。
为软件企业全面度量产品质量并查找软件功能和性能缺陷,从而为软件企业技术成果提供证明,为软件产品市场拓展加分。
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书;
项目合同书;
项目下达文件;
第三方合作单位合作协议;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经费决算表;
财务凭证;
项目执行期间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及论文(合同中提到的指标一定要有检测报告、证书等体现出来);
经济指标佐证;
项目变更审核材料;
用户使用报告、新药证书及生产批文等;
项目相关的产品、生产线、设备等照片、图片;
项目指标自评表、项目财务自评表。
温馨提示:软件类项目验收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通常是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
1.2023年8月31日前合同到期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2.2023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项目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根据资助额度的不同分别采用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三种形式,项目清单。
(一)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加现场考察。
组织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上(含50万)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组织会议验收。
组织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三)小型项目(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组织材料验收。
组织专家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四)部分不宜公开项目,请各区“一对一”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