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要求与审批流程
为了规范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保障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传播效果,上海市对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进行了许可制管理。下面将介绍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要求和审批流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应是依法注册并具备经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单位应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申请单位应配备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具备必要的办公、制作和播出设施。
4、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节目制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
5、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准确。
二、审批流程
1、申请材料初审。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或不合法的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或改正。
2、现场检查。申请单位通过初审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其设施、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
3、综合评估。上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综合考虑申请单位的资质、设施、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4、领取许可证。上海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评估报告,作出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决定。如决定颁发许可证,则要求申请单位领取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以上就是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要求和审批流程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