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通知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
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将促进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我国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后发优势。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出这项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办事流程:
1、申报审核:企业将提交申请文件送经贸局审核;
2、受理申请:如所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立即受理;如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补齐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副本),必须如实填写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其记载的各种信息应当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2、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申请人盖章,经办和负责人签字、署日期)。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分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表
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地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