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与智能化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电子与智能化二级资质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章);
4、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5、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
6、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9、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10、企业主要人员社会社保材料;社保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并加盖了社保部门公章的参保人员名册,并附申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