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办材料和具体步骤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对于在上海市范围内对广播电视节目进行制作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办理该证件方可开展相关业务。下面将重点介绍新办材料和具体步骤:
一、新办材料
1.申请表:需按照要求填写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合照两张。
3.企业章程或经营范围说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业务的身份证明)。
4.生产制作场所的租赁或所有权证明文件。
5.节目品牌、名称、类别、内容分类的详细信息(含节目标题、演员、制作人员、主题、场地等信息)。
6.制作保障的现有设备清单。
7.公司近一年审计报告等经济形式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原文件均需带一份复印件)
二、具体步骤:
1.首先前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约服务。
2.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当时的办理时间,等待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付款手续,并领取证件。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周期一般需要2周左右,有效期限为三年。除了新办,证件续办等其他业务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材料准备和手续办理。要保证业务的平稳运行,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避免违法违规产生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