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委托公证人
如果有香港公司文件或证据要在内地使用,必须先经由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加章及转递。中国委托公证人是通过订明的考试、并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的合资格香港律师。公证人业务范围包括证明及核证在香港发生或发出的法律事务及文件,以令这些文件可在中国内地使用。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供内地使用的文件须送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登记、审核及加章转递,以确保文件在法律上有效及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所保障。
公证是公证人在见证签名或认证文件后在文件上签署并加盖公证人钢印的过程。内地和香港对于”公证”的了解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国内的公证制度发展得比较普及和全面,公证处到处都有,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不同的公证手续,例如买卖楼授权书, 继承/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 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出生、、留学等等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