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解
一、核名的申请条件
1、无行政区划核名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
(2)公司成立满三年且运行良好,无buliangjilu;
(3)提交注册地址及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2、无行业表述核名
(1)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
(2)公司成立满三年且运行良好,无buliangjilu;
(3)提交注册地址及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核名的办理流程
1、查询企业名称是否重名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系统查询企业名称是否重名,若重名则需重新起名或修改字号。
2、准备相关材料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
(2)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公司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股东信息(包括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申请表格(需认真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等)。
3、提交申请材料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如需补充材料,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左右。
4、现场核查及缴纳相关费用
审核通过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派专人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查企业运营情况、股东背景等。现场核查通过后,企业需缴纳相关费用。
5、核准通知书领取及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完成
缴纳费用后,企业可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即可获得无行政区划核名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