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2021年8月31日前(含2021年8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1年9月1日(含2021年9月1日)后,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三)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