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师是指结合经济、技术发展和就业要求,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订、实施培训工作方案,从事培训管理、教学和咨询活动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企业培训师(国 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或相关毕业证书。
(3)具有本或相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助理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8)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 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企业培训师和企业培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