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省外施工企业管理”系统,录入信息。
(1)对应要求逐项填写“首次信息报送”中的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书、证件的信息,同时将相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驻江苏省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5. 驻江苏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6.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7. 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职称证书(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
8. 安全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1. 上述资料在系统内都必须扫描原件上传,初审部门核对原件和系统内扫描信息是否一致后当场退还;
2. 企业在系统提交信息后,须携带所需原件至初审部门核对,才能启动信息规范检查程序(即初审部门检查企业在系统内提交的信息);
3. 签署合同后,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内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需要提供企业法人和企业安全负责人的A证信息,企业可在“首次信息报送”是填写上报或是通过“信息变更”填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