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册无域名公司名称核准条件
公司名称核准 公司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规定,申请人只要北京的代理机构在企业登记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核准通知书”的工作模式。这一改变,使申请人不必跑北京,就可全程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业务。
无(去掉)行政区划名称核准条件
1、必须是已经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经营1年以上;
2、准备变更的企业名称不能与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同行业公司字号相同;
3、需要在至少3个省级行政区内有投资公司;
4、对外投资公司需要经营满1年以上,且与申请企业字号一样;
5、本企业注册资金蕞好不低于对外投资公司
國家局核名注意事项:
(1)、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2)、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3)、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4)、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数字、符号、字母、繁体字样。
(5)、公司名称不能带有损害、公共利益的字样。
满足以上要求可以申请國家局核名,相较以往主要变化体现在对外投资的公司数量、成立年限以及名称,还有就是对注册资金没有明确的要求。这类名称的主要难度是名称,新政的要求从侧面也增加了难度。而且,國家局核名会越来越难,如果有疑问欢迎留言咨询。